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2011年至2013年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定的《盘锦市2011年至2013年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盘锦市2011年至2013年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要求,为提升我市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制定2011年至2013年全市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辽宁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为契机,以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重点,紧紧抓住我市转型向海发展的重要机遇,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营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区品位、彰显地域特色。
二、活动目标
(一)到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前,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3.5%,新建城市主干路两侧要建15米以上的景观绿化带,并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绿量,城市绿化管理得到加强,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同时,力争2012年进入国家级园林城市行列。
(二)城市建筑色调规范,主干路、临街路建筑立面得到整治,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规范,户外宣传设施完善,城市空间得到美化。
(三)城市道路和排水顺畅,城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施工现场、集贸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得到综合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得到净化。
(四)城市功能性照明完善,景观性照明得到加强,消灭城区摸黑路,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城市亮化档次得到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绿化
1.大幅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打造具有盘锦地域特色的精品工程。以多种树、种大苗为重点,2011年至2013年城区植树120万株,年均增加绿化面积100公顷,到2013年上半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3.5%。以公园、游园、广场建设为板块,营造城市精品绿地。提升城区街路景观,实施公路、铁路两侧绿化改造工程,建设绿色生态长廊。进一步完善弃管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构建宜居环境。逐步引进、推行立体、屋顶绿化,构建城市绿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