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六)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与省、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覆盖市、县(市)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内网、专网和广域网),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重点企业基础信息、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应急救援、重大事故仿真、安全生产专家、中介机构等综合数据库群,为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和管理手段。建立起与公众间的网上相互交流的信息平台,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快速报警、求援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
(七)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2011年底前,市、县(市)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不低于上年生产总值的十万分之五,区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不低于上年生产总值的十万分之八。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逐年提高,2020年底前,市、县(市)区、焦作新区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不低于上年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一,乡级安全监管站所人均专项业务经费不低于1.5万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惩体系。继续将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企业负责人业绩和县域经济评价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任用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动态管理、过程管控,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政府安全生产奖惩力度,市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
以上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由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河南(2010-2020年)焦作创建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创建工作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成效。
(二)坚持齐抓共建。安全河南(2010-2020年)焦作创建工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文化新闻出版、教育、体育、林业、环境保护、旅游、质监、气象、农机、工商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制定创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推动安全河南(2010-2020年)焦作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三)注重创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河南(2010-2020年)焦作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