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科学规划布局城市公用线路,通过增设、利用共同沟、专用地下管线等措施,减少地上电缆电线。对楼院或居民自有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积极提供便民服务。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及涵洞、桥梁等大型建筑、设施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科学同步设置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广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
5.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一是紧密围绕焦作城市建设,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利用涵洞、桥梁逐步消除平交道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科学安全调度车辆,强化铁路专线、城市(城乡)公交等安全保障。二是加强对运输业的管理。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的交通安全管控与专项整治,推行道路运输企业公司化经营,加快车辆GPS监控系统建设。严格管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城区,严厉打击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四、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省制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制订和细化符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013年底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2015年底前,出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监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形成具有焦作特色、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素质,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2011年底前,市安全监管局和孟州市、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温县、武陟县、山阳区的安全监管局达到标准化要求。2012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达到标准化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
(三)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以市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为基础,联合河南理工大学等院校、科研机构,2015年底前,形成市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推进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测实验室、烟花爆竹安全检测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实验室、生产安全事故技术鉴定实验室的建设,提高安全检测检验、物证分析的水平和能力。健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底前,建成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养、储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底前,各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15年底前,我市建立2支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4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和1支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队。配备具有较高标准的现代化专业救援车辆、装备和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各类救援物资,组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人员队伍。构建市、县(市)区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建筑和特种设备等专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机制。2015年底前,建成应急救援综合培训演练基地,配备功能齐备的救援设施器械,满足我市的应急培训抢险救援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
(五)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2012年底前,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证件。2015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底前,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