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心城区园区建设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焦政文〔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焦政〔2010〕15号),为加强对中心城区园区建设工作的协调服务,确保园区建设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心城区园区建设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孙立坤(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海燕(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建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小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海松(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杜 宇(焦作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宋越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张明库(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树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湘(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兑恩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申相臣(市财政局局长)
丁新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永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宋作实(市农业局局长)
翟传森(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战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翟耀南(市科技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