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市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地区统一部署,认真扎实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工作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做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
(四)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上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地区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对书面审核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查,并及时予以纠正。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要实行周报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三报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县(市)好经验、好做法,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喀什地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周世伟 行署副秘书长
苏向东 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巩耀南 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书记、局长
成 员:陶辉军 地区人事局局长
蒲新凤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庄 严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买买提·卡德尔 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副书记、副局长
高 山 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 波 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
察支队党组书记
郭建才 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郑旭光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尼牙孜·卡吾力 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