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喀什地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对全地区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参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及时下发2010年度区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及影像资料。
  (二)核查整改。在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下发前,各县、市要对本辖区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收到上述图斑数据及影像资料后,对“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进行核查,认真开展整改和查处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报表,及时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报送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迎接国土资源部、自治区的督查。
  (三)督查验收(7月)。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5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的督查验收工作。对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迎接国土资源部、自治区的验收。
  (四)约谈问责(8月至9月)。8月20日前,各县(市)要向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验收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地区根据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县(市)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以及2010年度地区土地变更调结果,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问责条件的,启动问责工作。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县(市)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县(市)人民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
  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并报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地区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本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涉及地块、图斑的实地核查和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工作。发改、公安、纪检监察、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林业、安监、铁路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