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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食品药品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食品药品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全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报告》(甘食药监办〔2011〕1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中药产业相关企业技术人员培训属非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收。
二、
你局在收费前应到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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