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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的意见
(京建法[2011]1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京发[2011]13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1]26号),进一步完善住宅区业主自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共享共建的社区治理格局,切实加强业主大会建设,强化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现就推进我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行使共同管理权利、承担共同管理责任的组织,已经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是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因此,积极推进业主大会建设,对于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房屋建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是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大会作为业主共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的法定组织,已经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各区县要站在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结构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规范运作的重要性,把业主大会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加以研究和落实。

  (二)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是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住宅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的发展,业主大会的建设水平,对住宅区管理和服务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切实把影响社会服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做扎实。

  (三)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当前,部分业主对权利的边界认识不清晰,对自身应当承担的义务不清楚,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到位,服务行为不规范,是影响和制约住宅区和谐稳定的主要原因。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与社区和谐的高度,以推进业主大会建设为抓手,通过规范业主大会的运作、强化企业依法管理、落实指导监督责任等措施,在加强业主大会建设的同时,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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