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救援结束的指令由领导小组发布,机场空管部门及时通报民航西南管理局空管部门。
(八)应急救援信息传递采用专线电话、内调电话、热线电话、移动电话和800兆集群通信系统等。
(九)紧急事件发生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通过800兆01通播频道向机场各救援保障部门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并在01频道守听,机场各救援保障部门内部使用各自工作频道传递应急救援信息,并通过01频道向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相关情况。同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及时通过专线电话、热线电话、移动电话将紧急事件情况报广元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六、应急救援的机构运行
(一)紧急事件发生时,广元盘龙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立即将该信息,报告广元盘龙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各成员单位依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立即启动本单位的《机场应急救援实施预案》。
(二)广元盘龙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件对飞行区和机场运行的影响,决定是否继续开放或关闭机场。并由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最终决定通告民航西南管理局空管部门。
(三)紧急事件情况下,机场关闭或开放的航行通告,由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书面或电话通知民航西南管理局空管部门情报中心发出。
七、残损航空器的搬移
(一)残损航空器是指航空器因不同原因在机场丧失其机动性,从一般事件(轮胎爆破、冲出跑道或滑行道)到较大事故(部分或全部解体)。
(二)根据航空器残损情况,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应按照国际民航组织《机场勤务手册》第五部分《残损航空器的搬移》的相关内容,制定搬移计划和方法,并立即采取行动搬移残损航空器以便时间拖延减至最少。
(三)航空器营运人和代理人没有能力搬移残损航空器,机场应接受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的委托,协助或代表航空器营运人和代理人采取行动以使搬移残损航空器时间拖延减至最少。
(四)机场协助或代理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采取行动搬移残损航空器,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应给付机场相关费用。费用标准有行业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双方协商解决。
(五)广元盘龙机场与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就协助或代表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采取行动搬移残损航空器的费用问题进行协商,可采取签订代理协议事后协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