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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广府函〔201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发[2011]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设立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马 华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赵 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康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邓光志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赵爱武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莫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浩  市发改委主任

  赖庆润  市经信委主任

  向聪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 俊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彭广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天禄  市监察局局长

  唐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李培勇  市环保局局长

  赵洪培  市农业局局长

  安小宁  市商务局局长

  康全德  市卫生局局长

  梁朝锦  市工商局局长

  李晋川  广元质监局局长

  孙洪方  市畜牧食品局局长

  冯治勤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蒲开信  市粮食局局长

  李桂林  市水务局局长

  李强才  市法制办主任

  周池江  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暂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冯治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康全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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