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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统一实施城市弱电管网地下敷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统一实施城市弱电管网地下敷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
(驻政办〔2011〕1号)


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弱电管线单位: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统一实施城市弱电管网地下敷设与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元月四日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统一实施城市弱电管网地下敷设与管理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现就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统一实施城市弱电管网地下敷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统一实施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是推动我市城市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长期以来弱电管网建设没得到有序的管理,由于弱电运营部门众多,体制各异,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监管,各自为政的建设造成地下空间无序开发,城市道路前铺后破,不仅给城市的市容市貌以及交通秩序、生活秩序等带来了诸多不利,也增加了运营企业的投资维护成本。因此,统一实施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加强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设施综合效益,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维护城市秩序,方便市民生活,塑造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市中心城区道路地下弱电管网工程建设坚持弱电共沟同井,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先地下后地上,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是道路地下弱电管网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中心城区弱电管网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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