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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残疾人联合会2011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残疾人联合会2011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20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2011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1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其社会地位,保障其劳动权利的实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27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实施2011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天中崛起的宏伟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通过实施2011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解决残疾人生活问题,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2011年全市全年实现培训城乡残疾人8000人、就业创业5000人的目标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2011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培训就业工程领导机构及管理体系,明确部门职责。成立驻马店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郜秀菊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各级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2011年残疾人培训就业工程的领导,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扶贫部门要将贫困地区的残疾人纳入“雨露计划”。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各级残联及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主导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培训及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开辟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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