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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驻马店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督促协调,向联席会议提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划、措施、建议和方案。

  (二)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做好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时通报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三)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四)接收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非法集资案件向本市各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进行交办。

  (五)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报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六)交流县区、各成员单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及经验。

  (七)及时通报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措施等,负责督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计划、措施等;

  (八)做好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果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研究重大政策事项、工作机制,以及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时,召集全体成员单位会议。

  (三)研究非法集资处置事项时,视具体情况召集部分相关成员单位会议。

  (四)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对议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对因怠于履职或敷衍塞责造成重大影响和社会不稳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已发现、掌握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非法集资行为的动向及相关信息,要及时书面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要落实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与要求,并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责任部门和人员名单书面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葛立才  联系电话:2922986 33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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