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驻马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2011年驻马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提出2011年全国、全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42万套的工作目标。安排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9029万套,比2010年计划0.879万套增加了116%。为加快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积极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扩投资、促消费、惠民生中的作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有力支撑。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建设规模,并把其做为扩大投资和促进民生改善的工作重点,是市委、市政府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破解发展难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大规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广覆盖、多途径、保基本的原则,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把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大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稳步发展经济适用住房,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9029套,竣工7440万套。
1.开工建设廉租住房9786套,竣工7440套;
2.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42套;
3.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安置住房3180套,林业棚户区改造526套,农垦区危房改造695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