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内蒙古党委宣传部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应聘者除必须是自治区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时间可合并计算)。
4、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应用知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研究生。
三、招聘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1、招聘拟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入围人选。命题及评卷、评分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2、报名和资格审查。根据以上必备条件,由本人自愿报名。现场报名者须携带《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下载,一式二份,《登记表》必须经本单位和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报名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报名须提供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另带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