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2010年度政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市)区政府的通报
(葫政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抢抓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环保生态、民生工程和软环境建设等重要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市经济总体实力、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2010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市)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兴城市政府“2010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一名”,龙港区政府“2010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二名”,连山区政府“2010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三名”荣誉称号;对在2010年度全市六项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授予“2010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优胜奖”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政府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努力拼搏,再创佳绩。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和谐葫芦岛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模式转型为主线,以创新政府绩效管理体制机制为手段,坚持增量带动结构优化、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发展保障民生改善,进一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实现2011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建设和谐葫芦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政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县(市)区政府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10年度政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县(市)区政府名单
一、2010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名单
2010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一名 兴城市人民政府
2010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二名 龙港区人民政府
2010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三名 连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