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阿府函〔2010〕25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实施《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10〕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州、县政府承担着全面管理本地区社会经济事务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加强州县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新时期行政复议工作,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的颁布,体现了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心和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高度重视,针对性强,要求明确,是今后较长时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清贯彻实施《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实施方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学习宣传,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学习和宣传好《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县人民政府特别是州、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组织开展对《实施方案》的学习,全面掌握和准确理解其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要求和验收标准等内容,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制定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搭建宣传平台,畅通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目标,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各项要求
(一)采取措施,切实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完成时间:2011年1月1日-5月31日)。
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前提与关键。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行政复议办案科室。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立专职办案的行政复议科室,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养和行政协调能力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岗位,通过选调优秀人员充实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人员的配备与日益繁重的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员不少于2人;二是建立专业化的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管理模式。一方面,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培训教育,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能力,使他们既有宏观视野,善于从大局出发,又有专业眼光,善于把握细节,不断提高协调和处理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实现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与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