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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建立2011年合肥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建立2011年合肥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合政秘〔201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拟订的《关于建立2011年合肥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

关于建立2011年合肥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意见
(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强化价格宏观调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建立2011年合肥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控目标和考核对象

  (一)调控目标。2011年全市价格调控总目标为全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控制在4%左右。

  (二)考核对象。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部门。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1.实施价格动态分析。每月监测分析CPI指数变动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

  2.稳定粮食生产。全年粮食生产面积427万亩,较上年增加3万亩;粮食产量194.5万吨,较上年增加1万吨。(责任单位:市农委)

  3.促进养殖业发展。全年肉类总产量38万吨,蛋类总产量12.5万吨,奶类总产量9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2.4万吨。(责任单位:市畜牧水产局)

  4.推进蔬菜瓜果生产。全年新增蔬菜瓜果基地5万亩,蔬菜产量110万吨、瓜果产量44万吨,蔬菜瓜果自给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农委)

  5.保障市场供应。全年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个。建立大型商业流通企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大型商业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帮助企业抓好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货源组织,确保市场不断档、不脱销。2011年粮食收购55万吨,保持粮食储备6万吨、油脂储备0.26万吨。组织落实各类主副食品、生活必需品储备任务,落实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组织落实好猪肉储备,确保2011年10000头活猪的储备任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6.降低产销成本。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超对接交易额达到5亿元。探索实行农户进商场(超市)低门槛政策。突出抓好“菜篮子”工程,鼓励高校、大型企业食堂等消费大户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接,直接配送,加大本地菜供应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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