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1〕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地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2011年“消费与民生”主题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在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全面理解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扎扎实实的做好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着力打造“3·15”民心工程和服务品牌,为“民生建设年”和“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
二、活动主题
围绕201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消费与民生”主题,地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的活动主题是:“消费维权·关注民生”。
三、活动月的主要内容及安排
1、3月3日,上午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对“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宣布实施方案,发布投诉热点,公布典型案例。
2、3月15日上午,隆重召开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公开披露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种类、数量和标值,集中分类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以震慑违法行为。
3、3月15日-16日,以宣传法律法规、名优产品展示、辨别真假商品、发布消费警示、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面向农村团场和城镇社区,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4、活动月期间,各职能部门要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重点,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齐抓共管,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