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1〕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地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工作方案
为了营造各族群众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的基础上,地区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以城市街道社区组织为依托,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温家宝总理关于政府要在一到两年的时间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指示精神,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落实政府食品安全职责,发挥各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社区”,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督和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力争达到全地区50%以上行政村和团场均建立1家“食品安全示范店”,鄯善县、托克逊县各创建一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吐鲁番市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指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工作,地区成立“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巫文武(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沈青松(行署秘书长)
吐尔逊·热维都力(地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外力·阿不力孜(地区卫生局局长)
原建设(地区质监局局长)
卡德尔·阿不都斯木(地区食药监局局长)
赛福鼎·卡德尔(地区农业局局长)
卢柏然(地区建设局局长)
马友博(地区畜牧局局长)
吾拉音·赛甫(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工商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吾拉音·赛甫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