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保市政〔201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2010〕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体现城乡不同特点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市场培育、服务示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立足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有效资源,优化设施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发展,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服务网络。
(三)重点突出、适度普惠。在做好困难老年群体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采取科学合理的养老方式,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四)建管并重、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养老机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