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五”期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预测
“十二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口比例将持续提高,按照保定市总人口7.8‰的自然增长率(市计生委提供数据)和全国老年人口3.25%的递增速度(国家公布的平均数据)测算,到2015年,预计全市人口将达到1210万人,老年人口将达到180.61万人,占总人口的14.92%,其中城镇老年人口50.51万人、农村老年人口130.1万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人口年龄结构、城乡分布、收入水平,以及养老观念等方面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养老服务需求也将出现新的变化。
一是养老服务需求增加。老年人口绝对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口比例不断提高,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将进入老年,一对夫妇照顾4位老人的家庭、空巢家庭将成为普遍现象,依赖社会养老的需求将越来越多。按照到2015年3%的城镇老年人口、占农村人口总数3‰的农村老年人需机构养老测算,入驻机构养老的总人数将达到4.19万人。
二是对养老服务水平的要求提高。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可支配财富的增多、社会保障力度的加大、老年人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老年人本身和老年人子女对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将会日益提高。
三是养老服务内容范围扩大。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人们对养老服务的需求由单一的生活护理照料逐步向健身康复、医疗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转变,养老服务内容将不断拓展。
四、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
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关爱、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社会服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格局。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有机构、有场地、有网络、有服务;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984张以上,总床位数达到41900张以上。力争3%的城镇老年人、占农村人口总数3‰的农村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其他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
(一)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市投资建设一所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各区、开发区建设一所3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各县(市)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式,整合现有医院、学校等闲置资源,至少建成一所不低于200张床位规模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公办示范性服务机构床位数不少于6400张。同时,继续推进“三院合一”建设,对现有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增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日间照料等服务功能,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二是扶持社会养老机构发展。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通过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保险公司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到“十二五”末,社会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14600张以上。三是培育养老基地建设。以服务首都老年群体为重点,在环首都的涿州市、涞水县、高碑店市分期分批建设养老基地,养老基地容量分别不少于2万人,要同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