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水利水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施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加强抗震性能鉴定与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抓紧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强输油气管线、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六、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市、县(市、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的日常更新机制,加强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等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支撑。进一步增强地震预案及相关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适时组织跨区域、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的抢险救灾演练。
(二)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建立以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体、各有关行业专业救援力量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地震紧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设备,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各县(市、区)要以公安消防部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街道、乡镇要充分发挥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应急救援组织。要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物资储备建设。各县(市、区)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已经列入规划的要提前安排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标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储备的有机结合,合理确定储备品种,落实省、市下达的粮油等生活必须品储备计划,科学增加储备规模,提高救灾物资储备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并认真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地震安全形势,依法科学编制本行政区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并纳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规划要针对防震减灾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发展,统筹资源配置,做好与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要做好防震减灾规划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