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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高庄(王团)移民项目区后续工程建设“五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2、7月30日前,完成蒿川乡北山、沙河、浪水、后套、罗圈、韩套等村庄的进村道路维修工作,确保移民搬迁道路畅通;

  3、8月15日前,开通郝家集移民点公交线路。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九、工作任务:项目区学校新(扩)建工程验收,教育教学设施配备,郝家集小学绿化工作

  (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责任人:葛生玉

  (三)完成时限:6月30日、7月30日、10月3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学校新(扩)建工程验收;

  2、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配备,确保项目区秋季正常开学;

  3、10月30日前,完成郝家集小学绿化工作。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十、工作任务:项目区村庄、庭院绿化补植补造和郝家集机井建设方案编制

  (一)责任单位:市林业生态建设局

  (二)责任人:孙发宁

  (三)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村庄、庭院绿化补植补造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率;

  2、6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郝家集枸杞地5眼机井建设方案编制。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十一、工作任务:审定、核查项目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编制

  (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责任人:刘希宁

  (三)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四)责任事项:

  7月10日前,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审定、核查工作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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