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月30日前,完成蒿川乡北山、沙河、浪水、后套、罗圈、韩套等村庄的进村道路维修工作,确保移民搬迁道路畅通;
3、8月15日前,开通郝家集移民点公交线路。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九、工作任务:项目区学校新(扩)建工程验收,教育教学设施配备,郝家集小学绿化工作
(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责任人:葛生玉
(三)完成时限:6月30日、7月30日、10月3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学校新(扩)建工程验收;
2、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配备,确保项目区秋季正常开学;
3、10月30日前,完成郝家集小学绿化工作。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十、工作任务:项目区村庄、庭院绿化补植补造和郝家集机井建设方案编制
(一)责任单位:市林业生态建设局
(二)责任人:孙发宁
(三)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村庄、庭院绿化补植补造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率;
2、6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郝家集枸杞地5眼机井建设方案编制。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十一、工作任务:审定、核查项目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编制
(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责任人:刘希宁
(三)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四)责任事项:
7月10日前,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审定、核查工作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