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单位:中卫供电局
(二)责任人:杨超平
(三)完成时限:6月20日前、7月30日前、8月1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区入户电缆地埋工程建设;
2、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入户供电工程建设;
3、8月10日前,完成兴仁地区110kv变电站改造工程建设。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任务: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建设
(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责任人:范永华
(三)完成时限:6月10日 、7月30日、9月10日、10月3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田间分支管道铺设任务;
2、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生产道路、土地平整建设任务;
3、9月10日前,完成土地整理工程自验;
4、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农田林网建设。
(五)责任奖罚: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0.5分的扣分。
五、工作任务:项目区住房粉刷、室内整修,围墙及大门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包括广场、卫生室、文化中心、商贸网点、人行道彩砖)整修及设施配备,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初验,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编制,移民搬迁
(一)责任单位:沙坡头区蒿川乡人民政府
(二)责任人:黄占荣
(三)完成时限:6月10日、6月15日、6月20日、6月30日、7月30日、8月6日、8月16日、8月30日前
(四)责任事项:
1、6月10日前,完成项目区围墙及大门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2、6月15日前,完成项目区村级活动场所(包括广场、卫生室、文化中心、商贸网点、人行道彩砖)整修及设施配备,住房粉刷、室内整修住房工程初验,各移民点完成10户移民搬迁,并确保有一名村干部负责看护项目区各类设备、设施,确保安全;
3、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4、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住房初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