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全民创业城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118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步伐, 切实做好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现将《中卫市全民创业城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
中卫市全民创业城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方案
全民创业城建设项目是市委、政府201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也是实施全民创业行动的主要载体之一。为了加快项目的建设步伐,切实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现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方案:
一、房屋征收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期限: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房屋征收范围:
东起怀远路,西至东关市场商贸楼,南起南苑路,北至鼓楼东街。规划总占地面积65136平方米(97.7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凡在以上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均属征收对象。
五、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四)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
(五)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六)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城区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