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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商贸流通大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商贸流通大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市政〔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扩大消费,改善民生,推动商贸流通大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商贸流通大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为重点,按照“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的总体要求,以实施“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三大战略为契机,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形成多力驱动、融入京津、城乡统筹的发展格局,着眼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活跃市场、繁荣经济,促进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转变,加快完善流通网络,做强流通主体,提升流通功能,规范流通秩序,提升流通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努力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服务科学发展、强市兴县富民。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商品市场成交额年均增长15%以上;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稳定在17%左右;从业人员年均增加2万人;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基本形成布局科学、设施完善、业态丰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民利民的现代流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布局合理、定位科学、实施有效的商贸流通规划。尽快完成全市“十二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优化商贸流通业区域发展布局,努力构筑环首都、冀中两大商圈。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商业设施,2011年底前修订完成全市商业网点规划,“十二五”期间,市区重点打造3-5个中心商圈,建设8-10个特色商业街区。每个县(市)都要打造1-2个中心商圈,建设1-2个特色商业街区。

  (二)建立业态多元、方式先进、结构优化的现代流通格局。大力改造提升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等传统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小零售向大超市、小批发向大配送、小集市向大市场发展,提高流通业集约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连锁企业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网络购物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提高到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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