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以及《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以功能复合、防护等级提升,装备重量减轻为目标,加强消防员基本和特种防护装备建设。“十二五”期间,一线消防员按照标准配齐配全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并及时淘汰更新。
14、加快抢险救援等特勤器材的配备。全市特勤消防站按照标准配齐配强抢险救援器材装备,逐步配备雷达生命探测仪、大型液压动力站、超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等高、新、精、尖装备,全市所有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装备配备率达到100%;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配齐灭火攻坚组的36种器材、化学救援组的29种器材、抢险救援攻坚组的43种器材。
15、加强应急救援队装备建设。以具备能够承担特种化学事故处置、地震等大规模自然灾害、恐怖袭击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生命抢险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建设,着力加强防化、搜索、建筑灾害等装备建设,满足应急救援队攻坚处突的需求。“十二五”期间,主要配备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强臂破拆消防车、消防坦克等应急救援车辆和雷达生命探测仪、重型支撑套具、冲击钻、佩带式红外线探测设备等侦检、破拆、救生类器材装备。
16、加强训练和保障装备配备。扩大训练和保障装备配备品种和配备比例,减少装备的非作战损坏和消耗,提高战勤保障装备专业化水平;统筹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查、消防宣传教育装备配备。“十二五”期间,全部消防站防护类训练装备全部配齐,并配备1辆器材装备保障运输车和多功能饮食保障车。
17、加快并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需要,积极筹划构建火场、救援现场后勤应急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积极协调掌握市、县民政部门、医疗卫生和餐饮行业的物资储备、医疗救护、食品供应等基本情况,签订保障供给协议,实现部队、社会一体化保障目标,努力形成与地方各部门、各行业协同作战的网格化社会保障救援体系。同时,完成中卫市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公安部确定的全国第三批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任务,并按照公安部要求完成车辆、装备及其他救援物资的储备。
(四)加快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力量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