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快消防站建设。把城镇消防站建设纳入城镇总体建设规划,使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2011年完成中卫工业园区消防站及其装备建设;其他县区实现每个城市消防站的保护面积不大于7平方公里的标准;“十二五”末,新宁(中卫)能源化工基地消防站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10、加快消防水源建设。加强市政消防给水系统建设,市政消火栓实有数达到98%以上,完好率达到100%。城市新建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保证不欠新账。市政消防供水管网流量压力不足的,要采取措施提高供水能力。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镇在建或已建给水管网的,按照国家标准逐年递增建设市政消火栓,争取到“十二五”末基本达到建设标准。有河渠湖泊等天然水源的城镇,建成消防取水码头。少数偏远地区消防供水系统无法满足灭火需要的,要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在中卫工业园区林区逐步建立消防给水管网或消防水池,以备应急需要。
11、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的总体要求,建设基础通信网络、硬件基础设施、基础数据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技术标准规范体系、灭火救援指挥系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部队管理系统、消防公众服务平台、综合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当地政府网站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消防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十二五”期间,以提高部队快速反应和灭火救援能力,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能力为目标,初步建成消防信息化体系,保障任务需求,实现“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情报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管理可视化,教育培训网络化,办公管理自动化”,全面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和消防监督管理能力。
(三)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和特勤队伍建设
12、加快消防车辆配备工作。根据消防站功能定位、辖区火灾危险源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整、优化消防车辆结构,“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举高(高喷)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的配备。在必配消防车达标的基础上,每个普通站必须配备一辆抢险救援车,沙坡头区、中宁县各配备一辆举高喷射消防车,全市还要配备一辆通讯指挥车,特勤消防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防化、照明、排烟、供气等专勤和后援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