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卫政发〔2011〕68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卫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
“十二五”(2011-2015)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中卫市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确保全市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及《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消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市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
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解决重大消防问题为突破口,以消防科技进步、改革创新、科学管理和消防法制建设为根本保障,全面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实现“最宜居、最宜业、最具特色美”城市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在全市基本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消防管理机制,消防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的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明显加快,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好转。
具体目标是: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责任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自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率达100%,消防设施合格率达9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