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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75号)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2011年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和资金的批复》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以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核心,以提高校舍的抗震能力为重点,把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建设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抗震为主、综合防灾。

  三、建设标准

  加固改造项目应当根据校舍安全鉴定报告和具体改造方案,按照《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加固设计,提高房屋结构的承载能力、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应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规定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

  四、目标任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2011年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和资金的批复》(宁教财〔2011〕55号)要求,我市2011年加固、重建校舍总建筑面积为86659平方米,总投资7940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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