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以南土地整治,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水务局,支持单位为中宁县人民政府,现调整责任单位为中宁县人民政府;
5、第20号提案“关于加强三资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农牧局,现增加市编办、财政局为支持单位;
6、第33号提案“关于切实规范城区洗车行业管理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调整责任单位为市规划管理局;
7、第5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旅游和商务局,现调整责任单位为市发改委;
8、第56号提案“关于学习发达地区经验,促使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责任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取消支持单位市水务局;
9、第60号提案“关于抓住机遇,打造国家级沙漠生态示范园区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农牧局,现增加市林业生态建设局为支持单位;
10、第72号提案“关于对城市自来水进行软化净化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持单位为市水务局、环保局,现调整责任单位为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支持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
11、第101号提案“关于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民间投资人创办小额担保贷款公司的建议”, 原责任单位为人行中卫支行,支持单位为银监局中卫分局,现调整责任单位为银监局中卫分局,支持单位为人行中卫支行;
12、第103号提案“关于成立农业执法大队加大农产品知名品牌保护力度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农牧局,现增加市编办为支持单位;
13、第104号提案“关于创办农业科技超市,实现农业服务机制市场化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农牧局,现增加市科技局为支持单位;
14、第108号提案“关于加快海原县设施农业发展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农牧局,现增加市水务局为支持单位;
15、第133号提案“关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管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卫生局,现调整责任单位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6、第191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文体广电局,现调整责任单位为市司法局;
17、第228号提案“关于在农村学校门口设置减速带和警示牌的建议”,原责任单位为市公安局,现调整责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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