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大二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你院《关于审核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申请》(院发〔2011〕16号)收悉。为了加强对你院停车场收费的管理,方便患者就医停车,根据你院目前停车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白天(8:00-20:00)收费标准
白天进停车场的车辆停放不足0.5小时不收费;停放0.5-2小时,收费2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最高限额12元。
二、夜间(20:00-次日8:00)收费标准
夜间进停车场的车辆不足0.5小时不收费;停放0.5-1小时,收费3元;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最高限额25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收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1年5月16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你院要在试行期满前2月到省发展改革委申请报批正式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办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依法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以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