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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完善督导机制。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旬通报、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底考核验收及表彰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导约谈制度,促进政策落实和工作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对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资金配套、配建落实等重要环节进行不少于2次的专项督查,对资金、土地、配建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慢的县(市)、开发区,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督导谈话;对逾期未能全部开工的县(市)、开发区,由当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检查报告。
  (五)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对各县(市)和白沟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纳入对各县(市)和白沟新城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按照市政府下发的考核标准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考核。实行住房保障工作“一票否决”,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地方,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有关县(市)、开发区要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保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保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谦 市长
  副组长:马誉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赵常福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 郝国赤 市政府秘书长
  李洪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砚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岳文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宝生 市财政局局长
  倪贺营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张德义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王振民 市监察局局长
  张子冬 市民政局局长
  孙淑花 市审计局局长
  姜明慧 市林业局局长
  吕 先 市农业局局长
  张彦儒 市国资委主任
  王勇山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张清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李铁柱 市人防办主任
  商少璞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高良友 市科技局(地震局)副局长
  闫兰申 市民宗局局长
  马世乐 市扶贫办主任
  李 勇 市残联理事长
  周文琪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树民 市国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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