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1〕保市府办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支持和保障全市邮政普遍服务发展,加快全市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通信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0〕12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建设纳入相关规划
各级政府要按照《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邮政单位要制定邮政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城乡总体规划,推动建立完备的邮政服务设施规划体系,并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积极建设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
二、对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建设提供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邮政局(所)、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转运站等提供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供地项目目录》规定的,以划拨方式供地,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后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服务网点用房,邮政单位有优先租用权,建设单位不得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或挪作他用;对因城市改造涉及邮政普遍服务网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免。
三、加强城市邮政普遍服务设施建设
(一)切实加强城市信报箱(群、间)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城镇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列为民心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维护城乡群众的通信权益。
加大新建住宅小区信报箱的监管力度。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必须配套设置邮政信报箱,城镇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把邮政信报箱作为住宅配套设施列入建设工作规划、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对未按图纸施工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县城住宅小区信报箱的管理,比照市区严格执行,为居民提供用邮服务。
对未安装信报箱的住宅楼房实行补建。对2010年以前未安装或需要更新邮政信报箱的住宅楼房,由楼房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补建、更新和维护,也可委托邮政企业或其他单位负责,相关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确有困难的,可通过产权人适当出资、当地政府从基础设施公共维护资金中安排补贴等方式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