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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3、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所监督工程由于较大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对监督人员给予调离监督岗位和处分,对监督科长给予警告处分。

  4、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监督人员调离监督岗位。

第五章 附则


  1、本规定中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年度考核评分表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科(室)名称:                             考评时间:  年  月

被考核人姓名

考 核 内 容

民主评议(30分)

业务学习培训考试情况(20分)

监督报告及档案情况

(30分)

综合评价(20分)

加分、扣分项

总得分数

考核等次

质量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10分)

 

其他加分(10分)或扣分项

 

 

20-30

一般

10-19

0-9

10-20

一般

6-9

0-5

20-30

一般

10-19

0-9

16-20分

一般

6-1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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