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业融资平台。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地、县(市)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业扶持和推进创业工作奖励。二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推进适合全民创业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创业企业的贷款额度。涉企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每年组织2-3次银企对接活动。三是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扩大担保规模和范围,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建立帮扶农业富余劳动力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将小额贷款工作延伸到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3、创业技术平台。一是强化创业培训。对创业者在创业前、创业中、创业后实施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创业技能,促进创业成功。每年要规范培训创业人员1000人以上。二是加强创业指导。组建专家志愿队伍,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项目论证、创业策划、风险评估、咨询等服务。三是加强后续服务和支持。各有关涉企部门、农业和科技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为全民创业提供后续服务和支持,指导和帮助创业者解决有关技术难题,经营管理难题。
4、创业信息平台。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研究开发和广泛收集适合我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的全民创业项目,供创业者遴选。构筑网络服务体系。在政府网站设立全民创业电子窗口,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行业信息、项目信息和科技信息等服务。
(四)建设两个基地,助推全民创业
1、创业孵化基地。地区本级加快与吐鲁番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完善配套设施,制定管理办法,提高孵化功能,为全地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示范作用。两县也要结合各自的产业特色建立相应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为创业者服务,减少创业成本,降低企业风险,培养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成功率。
2、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依托地区就业培训中心、县(市)就业培训中心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完善教学设施,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为创业者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开发创业见习岗位,供初始创业者实训锻炼。对提供创业见习岗位的企业,由政府创业扶持资金予以补贴。
(五)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全民创业
1、指导委员会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创业促就业指导委员会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全民创业工作重大事项,解决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有关问题。
2、情况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进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通报组织机制建立、政策措施制定、优惠政策落实、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个体工商户开办、新创企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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