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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市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防治措施:
  1、滑坡体前沿严禁开挖边坡,同时在后壁上部修建排水沟。
  2.各滑坡体前沿修建挡土墙,并留设排水孔;
  3.在伊里其乡政府滑坡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4.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三)古江巴格乡崩滑危险区
  古江巴格乡位于和田市东南郊,距市区3公里,调查点10处,其中地质灾害点1处,替在崩滑,一般控制点9处,调查控制面积13.79平方公里。主要地质灾害有托万古江村及玉龙喀什河岸非法开采滑坡。
  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2.修缮路面、减小公路坡度,搬迁受影响村民住宅;
  3.修筑截水渠,防止降水下渗。
  (四)拉斯奎镇崩滑危险区
  拉斯奎镇位于和田市西北郊,地处喀拉喀什河和玉龙喀什河交汇处的上游地点,距市区9公里,调查点12处,均为一般控制点,调查控制面积13.4平方公里。主要地质灾害以平原区农业为主、无山区畜牧业活动。
  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2.修筑截水渠,防止降水下渗;
  3.对受滑坡威胁严重的居民实施搬迁避让。
  (五)玉龙喀什镇崩滑危险区
  玉龙喀什镇位于和田市东郊,地处玉龙喀什河东岸,距市区1公里,调查点19处,其中地质灾害点1处(崩塌隐患),一般控制点18处,调查控制面积137.86平方公里。主要地质灾害以平原区农业为主、无山区畜牧业活动。
  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2.修筑截水渠,防止降水下渗;
  3.对受滑坡威胁严重的居民实施搬迁避让。
  (六)阿克恰勒管理乡
  阿克恰勒管理乡位于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南缘,地处喀拉喀什河与玉龙喀什河中心地块,距市区120公里,调查点6处,其中地质灾害点5处,一般控制点1处,调查控制面积50平方公里。主要地质灾害以平原区农业为主、无山区畜牧业活动。
  防治措施:
  1、落实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
  2、加强汛期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
  3、严禁在滑坡体上及其影响范围内新建建筑及随意开挖。
  (七)吉亚乡崩滑危险区
  吉亚乡位于和田市东北郊,地处玉龙喀什河下游,距市区2公里,调查点37处,其中地质灾害点13处,一般控制点24处,调查控制面积170.5平方公里。主要地质灾害以平原区农业为主、无山区畜牧业活动。
  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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