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市政府法制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轮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
  负责实施的部门在新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后、施行前,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考核。
  3、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并细化考核标准,公开考核程序,公布考核结果。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要逐步引入公众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评价机制。
  4、普法宣传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把《纲要》和《决定》列入普法范围,加大对《纲要》、《决定》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设立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新宣传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政府网站应设置法制宣传专栏,不断更新宣传内容。通过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培养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二)健全完善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
  5、健全和完善内部决策机制。按照科学、合理、依法的原则,明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权的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规则、程序和有关制度,实行权责相统一,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6、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保证公开听取意见常态化。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对涉及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
  7、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及其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政府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8、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实施后评估制度。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调查、跟踪调查等方式对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经济和社会效果等进行评价,及时修正和完善相关行政决策。决策评估工作要逐年推行。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