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科技局关于做好南宁市2008年重大科技专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时了解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改进和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市科技局决定对南宁市2008年重大科技专项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范围和时限
重点检查2008年下达的南宁市重大科技专项,检查时限为2009年5月31日前的实施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经费落实及使用情况
1、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到位落实情况;
2、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项目开展情况
1、项目合同书规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技术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情况;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推广规模、效果、效益情况;技术标准制定与备案情况;人才培养,论文发表情况等。
3、项目阶段性验收、查定、检测工作情况。
4、项目组织管理及与组织实施相关的工作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情况,包括项目总产值、新增产值、新增利税(新增纯收入)、节创汇等。
三、检查要求
1、项目检查均以科技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签订的条款内容以及检查的主要内容提交《南宁市2008年重大科技专项进展情况报告》,并填报附件表格《南宁市2008年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情况检查表》。
2、南宁市2008年重大科技专项“南宁市市校合作专项”请广西大学科技处负责组织材料统一上报。
3、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5日前提交《南宁市2008年重大科技专项进展情况报告》和《南宁市2008年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情况检查表》各一式两份。其中,书面材料请送至南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政策法规科(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0楼11010房),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azhanke@nanning.gov.cn。
4、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内。
5、市科技局将组织检查组于6月8日-12日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有关人员组成。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