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坚持并正确理解和科学执行社会评价,进一步健全社会评价机制,把政府履责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着力提高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依法履责的满意度。
(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依据政府部门职能职责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形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履职优秀行为的激励和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促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1健全行政表彰奖励制度。围绕中心工作,着手研究省级荣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表彰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对履责成绩优异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意见》(鄂办发〔2009〕58号),进一步落实行政过错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制定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完善公务员问责的形式、标准、权限、程序,将问责范围拓展至政府机关全体公务员,在政府部门大力推行全面责任管理。
3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做到事必明责、章必严循、行必责实,把问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加大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影响政府形象和效能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长期不能胜任工作的,采取责令停职、调离岗位、离岗培训等有效形式,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依法履责。
四、组织实施
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注意把这项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六型”机关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运行机制,在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各部门要把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建设活动作为今年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严禁形式主义和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