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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为马金献等8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通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为马金献等8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通报
(邯政小头﹝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5月17日,在我市陵西大街“人防工程”施工中,发现地下埋有许多爆炸物。市公安局迅速调集警力,对爆炸物全面挖掘,并尽快实施转移直至销毁。在近20天的爆炸物处置过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马金献和治安支队支队长张国保两名同志始终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机智果断,全程参与了排除工作的谋划、组织、部署、实施等工作,为爆炸物成功处置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市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队李明忠、毋彬、郑志锁、许军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朱卫生、邯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陈利彬等6名同志,直接参加了挖掘、清理、转运、销毁等工作,面对生死考验,不惧危险,冲锋在前,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彰显了公安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为爆炸物的顺利排除和安全销毁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依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12月8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马金献等8名同志记二等功(名单附后),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受奖人员为榜样,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记二等功人员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执行,由其所在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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