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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审定、公示( 6月15日- 6月25日)。自治区民政厅根据各地级市、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推荐情况统一组织审定和公示。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全区性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精心组织。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抓手、作为全面总结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为全面促进社会组织整体素质提高的过程抓实抓好。

  (二)严格把关,择优报送。各地、各全区性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确保评选活动落实到每个社会组织。要严格评选推荐的标准,真正要把组织健全、工作开展好、社会信誉佳、为会员服务、影响带动力大的社会组织推荐上来。各地、各全区性业务主管单位在评选上报先进社会组织时,要统筹兼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比例。各地、各全区性业务主管单位将已被评为 5A等级的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分配的表彰名额内直接推荐为全区先进社会组织。

  (三)事迹真实、申报材料规范。认真填报《全区先进社会组织推荐表》,推荐表(可从宁夏民政网http://www.nxmca.gov.cn最新公告栏下载)。申报的书面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先进事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另附事迹材料、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等材料。

  请五市民政局、各全区性业务主管单位于 2011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先进社会组织的名单、推荐表和书面事迹材料报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xmjzzh@163.com。

  联 系 人: 马 玲 金 晶

  联系电话: 0951-5915515、5915625 5915512(传真)

  附件:1.全区先进社会组织名额分配表

  2.全区先进社会组织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全区先进社会组织名额分配表

市、县(区)名称

先进社会组织

名额(60个)

已评为5A级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数(个)

全区性社会组织

20

12

银川市

12

3

石嘴山市

6

1

吴忠市

8

1

固原市

8

3

中卫市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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