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做好全区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社会组织工委,有关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区性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总结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经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评选范围:全区各级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全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区各级社会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二、表彰名额
全区范围内表彰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30个,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具体见附表。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评选标准
1、领导班子好:政治引领能力强、改革创新思路好、促进发展措施硬、廉洁自律作风优,得到党员群众的拥护,年度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党员队伍好:党员宗旨意识强、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硬、工作业绩显、群众评价好。
3、工作机制好:组织设置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党员管理到位,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4、发挥作用好: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组织、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口碑佳,得到群众认可。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