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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经公示无质疑的,采购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与中标商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单位纪检、财务、装备等部门3人以上人员成立履约验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置1名负责人,负责整个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并对验收工作专职人员进行分工,对验收工作进行安排,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2名以上验收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协议供货)、工程或服务对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核对、验收,并提供书面验收报告,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专家或部门参加验收;直接参与采购项目方案制定、评标、定标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

  3、在每次招标结束后,由各投标商填写“货物验收参与申请书”,凡投标商提出要求参与验收均可由采购中心安排参加验收,以加强社会监督;

  4、每年采购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项目按不同类别选择部分单位指派专人参与验收工作。

  5、地区采购办根据采购项目大小,将聘请监督员或联络员有计划地安排参与重点项目的验收。

  六、单一来源采购

  (一)单一来源采购的范围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办理程序

  1、财政部门将严格审核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凡经二次或二次以上采购公告发布后无二家以上采购供应商报名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确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后,由采购中心提前对需招标的项目价格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范围后与投标供应商进行谈判。

  七、应急政府采购项目规定

  (一)应急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

  1、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需紧急采购的项目;
  2、未列入年度计划,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急需或者突发事件,临时追加并需要紧急采购的政府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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