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闽财会〔2010〕4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中直、省直各单位:
根据《
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和《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会计人员在接受继续教育过程中既保质保量又简单方便,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起,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办法,现将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宗旨
开展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是福建省会计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通过这种方便、灵活、自由的教学方式,借助现代高度发达的网络通信技术,将全省乃自全国的优秀教师资源通过网络与各地财政部门共享,与全省会计人员共享,开辟一条适应福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会计人员知识更新需要,促进我省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现代远程教育新途径。
二、对象及时间
培训对象为全省(不含厦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小时。
三、学习方式
由福建省财政厅委托福建省会计学会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共同建设“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学员可以通过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fjkj.gov.cn/)并点击其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栏目,或直接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www.kjjxjy.com)参加培训学习。/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流程:依次为“登录网站”、“学员注册”、“报名导航”、“缴纳学费”、“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和“档案记载”,具体操作程序详见“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操作指南”(附件1)。
四、学习内容
1、教学课程采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除目前已上传的部分培训课程外,后续将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及安排、国家法规、制度的修订等逐步增加和更新课程的内容,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知识更新的需要。
2、2010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必修内容。其中,(1)“新会计人员”(指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初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修内容为:
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办法、会计职业道德;(2)企业会计人员必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3)2008、2009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一律补修《
企业会计准则》。
3、除必修课程外,学员可根据各自的单位类别与自己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学习课程(如:中级职称会计人员,可选择所属中级或者高级课程)。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表”(附件2)。
五、缴纳学费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提供两种缴费方式:网银支付和银行汇款。学费为50元/生/学年。如何缴纳学费详见“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操作指
南”(附件1)中的“步骤四”。
六、成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