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行署办〔201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单位:

  《阿克苏地区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阿克苏地区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专项工作的通知》(新环总量发〔2010〕608号)要求,为确保地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阿克苏地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和2009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为基础,开展2010年度更新调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十一五”末地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完善地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动态更新调查结果,实现普查数据与环境统计的衔接,为“十二五”环境统计和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更新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阿克苏地区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行署副秘书长王建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地区环保局局长青长鲜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地区普查办”),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青长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二)职责分工

  地区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地区的更新调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普查更新工作培训;对工业源、生活源普查更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和督促普查监测工作;负责数据的汇总、上报及编制普查更新动态报告。

  地区统计局:配合地区环保局审定普查更新动态调查表,参与组织、指导现场登记工作;协助地区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提供普查所需的基本信息和资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