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0年度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项目答辩的通知
(南科奖办发〔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即将进入奖励委员会综合审议阶段。为了让委员们更充分地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客观、公正地评审出本年度的授奖项目,经研究,定于2010年11月2-3日在南宁召开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将对推荐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进行质疑答辩,并对年度奖励项目和奖励等级进行投票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一)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个候选项目的答辩时间为20分钟,前10分钟为项目介绍时间,后10分钟为奖励委员会委员提问及答疑时间。
1、项目介绍内容:①项目研究与技术开发的主要内容;②项目与国内外同类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作比较,达到的科学技术水平;③项目新的发现、发明、创新点,知识产权状况;④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⑤项目成果对行业(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推广应用前景及条件;⑥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2、项目介绍形式:要求多媒体形式介绍,同时还可准备能直观评价项目而又方便携带的实物、图纸、图片等在会上演示、展示。
3、每个候选项目可安排1-3人参加答辩,除不可抗拒等原因外,主答辩人要求是项目第一完成人。如第一完成人员不能参加,会前需向奖励办提出书面报告,否则按第一完成人员不到会答辩相关规定处理。
二、会前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简介。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推荐项目须提前将项目介绍内容形成“项目简介”书面材料(内容可参照“项目介绍内容”的相关要求),项目简介字数不超过3000字,采用小三号仿宋体,A4页面。不另设封面,不设页码,一式18份,项目简介标题用项目名称。每份分别用别针别好即可,不用任何形式装订。
(二)请项目单位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项目简介”(一式15份)、“答辩回执单”、答辩多媒体文件及“项目简介”电子版送到市科技局市场与成果管理科审查备案,以便汇编成册,答辩时提交奖励委员会评审。
三、答辩会议时间、地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