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发展、财税金融、对内对外开放、行政管理等九大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先行先试示范效应。
加快推进圈域产业发展与布局、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区域市场、交通与通信建设、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事业等六个一体化进程。
大力推进鄂州先行示范区、大东湖“两型”社会示范区、大梁子湖生态旅游示范区、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西湖综合性示范区、咸宁华中低碳产业示范区、孝感临空经济示范区、黄冈临港经济示范区和黄石、潜江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等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组织落实。
推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达到46%;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圈域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实现年游客接待量1.4亿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占全省40%以上;圈域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交通网总里程达到13万公里(不含空中航线、城市内道路),基本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网络。重要景区基本通达二级以上公路。
推动生态文化旅游建设。以“一江两山”为龙头,重点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三大旅游主题板块、十大旅游区、十条精品线路,建成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等十二大重点工程。
推动圈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着力构建“襄十随”汽车产业带、“宜荆(门)”电力化工产业带、“荆荆襄随”现代农业产业带与“宜恩神十”特色生态产业带,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充分发挥襄阳、宜昌两个副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促进圈域八市(州、林区)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和协调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组织落实。
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综合优势,努力建设“三带一枢纽”,加强沿江开放开发省际合作,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促进“两圈”互动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主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和全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典型示范区。湖北长江经济带生产总值占全省60%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9%,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快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促进汉江流域与“两圈”相融合、与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相呼应,构建湖北经济发展新的支撑点和增长极,实现江汉平原振兴崛起。
加快建设长江中游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功能最完善、辐射面最广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着力建设现代产业密集带。着力建设新型城镇连绵带。围绕“一核六点”布局沿江城镇体系。着力提升沿江地区城镇化水平,力争带域内20个县(市、区)生产总值均超过200亿元。加快发展大城市,培育发展2-3个城区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带。
实施南水北调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工程、部分闸站改造、局部航道整治等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汉江航运枢纽建设,形成环绕江汉平原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高等级航道圈,建设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率的汉江港口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组织落实。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粮食、棉花、油料、肉类和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2400万吨、50万吨、330万吨、500万吨和420万吨。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和新一轮沃土工程,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耕地保有量464.2万公顷。农业科技贡献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950万千瓦,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65%。养殖业比重提高到5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600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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