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健康服务活动的通知
(渝卫妇社〔201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贯彻全国妇联、卫生部等1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
庆祝2011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妇字﹝2011﹞17号)、重庆市妇儿工委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各项活动的通知》(渝府妇儿工委﹝2011﹞1号)精神,切实做好“六一”国际儿童节健康服务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群众保健意识,市卫生局定于“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义诊、健康教育宣传及托幼机构内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健康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农村、下社区开展义诊及健教活动
各区县卫生局在“六一”儿童节前后,要组织医务人员下农村、下社区为儿童义诊,提供健康咨询,重点放在儿童贫血和营养不良患病的防治上,指导儿童家长采取正确干预措施。医疗保健机构要印制母乳喂养、科学育儿、儿童常见病防治等内容的宣传材料,结合义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儿童节期间,各区县要举办儿童健康知识讲座,同时利用宣传栏在院内广泛宣传优生优育、夏季传染病防治等健康保健知识,提高群众儿童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积极开展爱心慰问活动
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六一”儿童节活动当天为在院就诊儿童提供优惠或者免费健康检查及赠送节日礼物等,充分体现医疗保健机构对儿童的关爱。在今年的活动中,特别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以及其他特困儿童群体,及时了解他们对健康的需求,开展多形式的慰问和救助工作,为他们送去爱心和关怀,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切实做好托幼机构保健管理工作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扎实做好托幼机构和群体儿童等重点区域和人群的监管和宣教工作。做好儿童的营养指导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落实晨检制度,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抓好在园儿童的安全工作,在确保儿童营养的同时,把好饮食卫生关,注意儿童的活动安全,杜绝意外伤害。